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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

时间:2009-09-02 09:12来源:校长办公室 作者:校长办公室 点击:

 

学习领域

 

必修学分

(共计116学分)

选修学分Ⅰ

选修学分Ⅱ

(至少6学分)

语言与文学

语文

10

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,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,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,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、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,供学生选择。

学校根据当地社会、经济、科技、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,开设若干选修模块,供学生选择。

外语

10

数学

数学

10

人文与社会

思想政治

8

历史

6

科学

地理

6

物理

6

化学

6

生物

6

技术

技术

(含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)

84+4

艺术

艺术或音乐、美术

63+3

体育与健康

体育与健康

11

(田径1、健康教育1、选学9

综合实践

研究性学习活动

15

社区服务

2

社会实践

6

 

重点注意事项:

1. 必修和选修I课程由学习领域、科目、模块三个层次构成。各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,模块的设置应有利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,有利于学校有特色地发展,有利于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。

2. 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。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,即可获得学分。学分由学校认定(允许补考合格后获得学分)。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,相当于2学分。为减少并学科目,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,可以每周安排4学时,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;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,每周安排2学时,在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教学的任务。

3. 体育与健康、艺术(音乐、美术)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,相当于1学分;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,应当保证270学时,计15学分;社会实践共3周,合计6学分;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,10个工作日计2学分。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,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(也可以36学时2学分)。为了保证学生选修Ⅱ课程具有选择的空间,所有学校至少应当提供12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。

4. 学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,明确选课指导的工作程序、责任机构和责任人,并向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手册。选课指导手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: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江苏省高中课程计划的介绍,学校三年课程方案,各科目模块的学分、内容简介、毕业和升学要求;选课指导工作程序,选课登记方法,意向性科目选择登记表、意向性模块选择登记表、调整性模块登记表等。

5. 高中学生在校修习课程三年,按照5学期学习计算,可以修习170以上学分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。学生毕业必须获得144学分,其中8个领域的必修课程必须获得116个学分,选修II课程至少6学分。选修I课程建议至少选修以下科目:语文、数学、外语;人文与社会、科学两个领域中的2个科目(希望在艺术、体育方面发展的学生可以修习艺术、体育选修I课程为主);同时在其他领域也应选择修习若干学分。

6. 学校制定课程计划时,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,逐步增设选修课程。三星级以上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开设规定选修模块的100%,其他学校应当至少开设80%。

7. 高三下学期,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、艺术等活动时间,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,获得一定学分,也可以安排总复习。

 

(责任编辑:现代教育技术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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